市财政局推动完成24个江北城区公寓楼安置小区资金成本结算工作
2017年6月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调度下,明确由市财政局牵头,对市江北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寓楼安置小区进行了成本和资金结算,彻底理清自2009年开始的公寓楼安置小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市财政局多次组织市、区公寓楼安置办、武陵区政府、鼎城区政府、柳叶湖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建投)、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投)等相关单位召开了工作协调会和任务分解布置会,分步骤对安置小区成本资金结算进行了明确分工。通过先期试点的方式,由经建投泰达公司、城建投天健公司以及武陵区安置办三个代建业主单位集中精力从已具备结算条件的2-3个安置小区入手,逐步摸索安置小区成本资金结算的新模式,待结算模式完善后以点带面全面推广。截至目前,在市财政局及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17年已完成24个公安置小区的成本资金结算工作,共收缴安置小区回购资金9.3亿元,通过成本资金结算已支付代建业主建设资金7.9亿元;已安置入住5546户,共计11092套。
这次安置小区成本资金结算工作,既加深了对城市基础性建设项目成本资金结算工作的认识,也为我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结算开了一个好头。
来源:综合科
审核: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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