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适老专区>工作动态>详细内容

湖南去年公共财政收入3307亿 今年深化改革规范管理

来源:市财政局 2014-01-14 16:56 字体:【

  红网1月13日讯(记者 王宏婷 通讯员 罗云峰 尹志伟)2013年,湖南省公共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实现双突破,分别迈上3000亿元、2000亿元新台阶。今天,湖南省财政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总结了2013年全省财政工作,谋划了全省财税体制改革思路,部署了今年财政工作。
  2013年,湖南省全省公共财政收入达到3307.29亿元,比上年增加369.34亿元,增长12.5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023.61亿元,比上年增加241.45亿元,增长13.55%。全省公共财政支出4635.5亿元,比上年增加516.5亿元,增长12.54%,各项支出保障有力。
  湖南省财政厅厅长郑建新介绍,除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和地方财力分别迈上新台阶外,2013年湖南财政工作还在服务发展、改善民生、财政改革、财政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特别是一些事关民生福祉和财政改革发展的工作亮点纷呈,如,取消和免征5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共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7.8亿元。在10个县市启动实施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程,重点扶持县域特色产业。投入节能环保资金约69亿元,重点支持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等。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运行补助和条件改善计划,完善省属高校经常性财政拨款办法。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提高到2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提高到30元,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年均补助标准提高到5000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50元,保持“九连调”。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差分别增加21元和16元,农村五保户集中、分散供养年补助分别增加865元和396元。落实各项种粮补贴政策,加强高标准农田、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预算公开范围扩大到46家省直部门,重大民生专项资金公开范围扩大到97项,14个市州本级和31个县市区启动预算公开工作。省直部门“三公”经费实现零增长。
  会上,郑建新特别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财政定位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并强调“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这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准确把握全会对财税工作的全新定位,深刻领会中央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科学谋划湖南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会议明确湖南省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为:力争到2020年构建四项更加科学的财税体制机制。一是着眼于稳定、协调和可持续,建立健全更加科学的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互动机制。二是着眼于完整、高效和透明,建立健全更加科学的预算管理机制。三是着眼于人本、绩效和可统筹,建立健全更加科学的财政支出分配机制。四是着眼于规范、均等和可调控,建立健全更加科学的省以下财政体制。主要任务:一是调整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思路。二是优化财政保障民生的制度。三是改进预算管理机制。四是改革支出分配机制。五是推进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六是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
  2014年湖南财政主要是做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稳中求进,着力推进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调整优化需求结构,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二是坚持统筹兼顾,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支持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推进民生财政建设。改进民生保障方式,充实民生保障内容,提高民生保障标准。四是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完善财政体制机制。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支持相关领域改革。五是坚持科学规范,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加快构建“六位一体”的财政运行管理新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积极防控政府债务风险,抓好厉行节约源头控制。六是坚持素质提升,着力增强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