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常德市财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常德市财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常德市财政局是常德市人民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之一,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政办改〔2015〕9号),市财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区政府间以及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与部门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单位(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落实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参与彩票发行、销售监督,并负责其财务监管工作。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财政银行账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监督工作。
(五)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和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国有资产;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指导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全市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指导乡村清赤减债和全市涉农补贴发放工作,承担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综台改革有关工作。
(九)会同有关单位监督管理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报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府性融资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常德市财政局内设科室26个,所属事业单位11个,全部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税政法规科、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财务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综合规划科、预算科、行政政法科、科教科、文化科、经济建设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农业农村科、县乡财政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对外经济贸易科、国库科、金融科、政府债务管理科、资产科、会计科、绩效评价科、监督检查科、信息科。另设直属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建指导科)。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市财政局机关后勤中心、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市财政预算审核中心、市工资发放中心、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土地出让收入结算中心、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市融资核算中心、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市财政局桃花源分局、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无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故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为常德市财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6101.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74.11万元,减少15%,主要是因为奖励性绩效财政拨款和项目支出财政拨款的减少。
支出总计6101.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74.11万元,减少15%,主要是因为奖励性绩效支出数以及项目支出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10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84.74万元,占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7.06万元,占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1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7.8万元,占71%;项目支出1774万元,占2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984.7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29.82万元,减少15.9%,主要是因为奖励性绩效财政拨款和项目支出财政拨款的减少。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984.7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29.82万元,减少15.9%,主要是因为奖励性绩效支出数以及项目支出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84.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1129.82万元,减少15.9%,主要是因为奖励性绩效支出数以及项目支出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84.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72.92万元,占8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2.5万元,占14.7%;节能环保(类)支出2.5万元,占0.1%;住房保障(类)支出226.82万元,占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62.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98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873.68万元,支出决算为265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原因,2023年度年度绩效考核奖及保留补贴根据人员变动,金额有所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21.2万元,支出决算为1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的公用经费补助。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4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信息系统运维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4万元,支出决算为204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3P整改经费、资产工作经费、网络租赁费、存量房税收奖励等专项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1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经费补助。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6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派驻纪检组公用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6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的派驻纪检组公用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人事事务等公用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人事事务等公用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决算为585.34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退休人员基础性绩效、绩效奖等。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年初预算安排300.39万元,支出决算为25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使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标有结余,剩余指标已由预算收回。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决算为34.51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死亡抚恤。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9.4万元,支出决算为5.48万元,完成预算28.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使得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标有结余,剩余指标已由预算收回。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生态环保财政管理类公用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年初预算为243.87万元,决算支出为226.82万元,完成预算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年底绩效等奖金使得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有调整,剩余指标已由预算收回。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2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50.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公用经费977.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16.57万元,完成预算的57.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控了“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3万元,减少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较好地管理公务车辆,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公车维护费减少。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4.6万元,完成预算的3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接待活动,与比上年相比增加0.5万元,增长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后公务接待活动开展逐步恢复,费用随之增长。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97万元,完成预算的8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较好地管理公务车辆,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减少1.77万元,减少1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较好地管理公务车辆,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万元,占27.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97万元,占72.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5个、来宾331人次,主要是接待上级部门及其他市、县财政系统调研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7万元,主要是日常维修、加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7.67万元,较上年减少69.2万元,减少6.62%。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8万元,用于召开财税工作会议以及各类调研座谈会;开支培训费4.03万元,用于开展会计人员培训、预算绩效工作培训、采购人员培训、事业编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约300人次;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2.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占比,由于工程支出为零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事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财政监察、信息化建设等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常德市财政局内设科室26个,所属事业单位11个,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税政法规科、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财务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综合规划科、预算科、行政政法科、科教科、文化科、经济建设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农业农村科、县乡财政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对外经济贸易科、国库科、金融科、政府债务管理科、资产科、会计科、绩效评价科、监督检查科、信息科。另设直属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建指导科)。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市财政局机关后勤中心、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市财政预算审核中心、市工资发放中心、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土地出让收入结算中心、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市融资核算中心、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市财政局桃花源分局、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截止2023年底,我局在编在职人员149人,离退休人员 96人,临聘人员29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常德市财政局是常德市人民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之一,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政办改〔2015〕9号),市财政局主要职责是: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区政府间以及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与部门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落实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参与彩票发行、销售监督,并负责其财务监管工作。
(4)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财政银行账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监督工作。
(5)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和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国有资产;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6)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指导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7)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全市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指导乡村清赤减债和全市涉农补贴发放工作,承担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综台改革有关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报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草案。
(10)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府性融资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3)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
(14)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保障机关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2023年基本支出4327.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350.13万元,公用支出977.67万元。人员支出总额较上年减少8.6%,其主要原因是奖励性绩效的减少。公用支出977.67万元,较上年减少11.78%,其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了日常公用开支。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1774万元,较上年减少690.3万元,减少28%。具体项目为:国库集中支付等信息系统运维费425万元,增加117.3万元(主要是新增安可设备采购94.9万元);监督检查购买服务费55.6万元,增加43.2万元(因2022年底疫情原因,部分购买服务费15.1万元在2023年结算);绩效评价购买服务费157万元,减少82.7万元;债务专项53.7万元,减少59.5万元(2022年支付3年的债券发行费98.1万元);政府采购专项18.4万元,减少14.5万元;投资评审购买服务费670.5万元,减少543.2万元;市本级信息化建设经费133.4万元(含财税综合信息平台、财政办公系统建设等);会计考务费78.58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收入);会议室改造经费24.9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0.6万元;财政业务专项151.5万(新增项目,主要是与财政业务相关);PPP项目工作经费4.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我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抓整改、破困局,抓收入、促发展,抓教育、提士气,抓队伍、优作风,各项工作完成较好。
(一)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一是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按照主题教育的安排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同时,紧扣“创新突破产业突围”发展大局,紧盯“走找想促”活动发现的问题、整改整治需要“先破后立”的问题,推动党组班子、党员干部工作举措的落实。二是高频率加强政治学习。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财政实际,全年开展了12次中心组学习。全年召开26次党组会,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完善了意识形态责任制,年内两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和分析研判,出台办法加强微信群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三是高站位推进巡视巡察整改。针对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坚持迅速行动、全面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整改完成了市委巡察指出的理论学习不全面不深入、议事制度不健全、内部监督不深入等问题;不折不扣完成省委巡视交办涉财问题整改,如期销号,同时注重从问题整改中整章建制,健全制度机制23项。四是高起点树优党建品牌。坚持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建立党建工作月提示和半年督导评估机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研究党建事项43项。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深化岗位建党活动,同时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演讲比赛等党建主题活动10多次,巩固模范机关创建成果。开展了财政业务大讲堂以及青年“限时写作·即兴演讲”等活动,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
二、把攻坚克难贯穿全年,着力提升财政工作实绩。一是以挖潜力为重点,收入克难奋进。积极应对地方税收持续下降的严峻形势,深入实施“12345”组收工作法和税费征管提质增效“十大行动”,挖潜增收税费29.38亿元;清理盘活“三资”总收益194.36亿元,其中市本级56.68亿元;2023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2.22亿元,总量连续3年居全省第二位。二是以促发展为己任,用好用活政策。安排产业扶持资金5.88亿元,致力服务“创新突破产业突围”行动;全市减免退缓企业税费60多亿元,其中新增减税降费13.5亿元;切实用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全市政府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中标(成交)额占比92.38%;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作用,财鑫集团为全市1100多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91.39亿元;积极争取国省资金292亿元、专项债券资金114.8亿元,有力支持了重点项目建设。三是以惠民生为目标,提升幸福指数。兜牢“三保”底线,全市足额安排“三保”支出274.46亿元,动态监控县市区库款变动、库款余额及保障水平等情况,确保“三保”资金及时兑付。支持就业优先,拨付就业资金0.93亿元,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保障社保待遇,及时发放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保待遇资金,足额拨付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优抚专项等资金,保障特困群体基本生活。改善人居环境,拨付资金2.27亿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等,惠及居民1.6万户。促进教育公平,安排1.39亿元支持市直中小学校及常德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等续建项目建设;安排乡村学校特殊岗位津贴0.12亿元,提高农村偏远贫困地区教师待遇。支持卫健事业,安排1.47亿元用于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一中医医院等公立医院补助、市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补助、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等。四是以抓改革为动力,规范财政管理。以“两办”名义出台《关于深入贯彻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推动2024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改革,重构预算编制体系,全面取消市级专项、取消既往基数、取消结余结转,建立支出预算排序机制、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低限运转保障机制,在压减非必要、非急需、非刚性支出9.19亿元的同时,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的刚性需求,为2024年财政收支平衡打下坚实基础,此项工作被国家财政部《要情信息》、省委内刊《湖南工作》重点推介刊发。坚持“一债一策”、强力推进,确保每笔到期债务都有对应的化债措施、资金来源和应对预案;存量债务平均年利率降至5%左右,非标融资占比从2021年底的16.6%降至2023年底的10%,守住了风险等级不上升、存量债务不爆雷、重大风险事件不发生的底线。
三、把重塑形象作为重点,着力提振干部队伍士气。一是狠抓整改纠偏。安乡涉农补贴和石门市民之家项目问题发生后,局党组深刻反思、痛定思痛,集中全局精干力量,全力以赴、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整改范围从惠农“五项补贴”拓展到所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共涉及96大项148小项),提请市政府出台《常德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操作规程》,建立长效机制。目前审计署和省审计厅指出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中央审计指出的5个PPP项目问题已销号。二是狠抓双提行动。针对干部队伍现状,组织开展干部队伍能力提升·作风提振“双提”行动,在全局营造崇尚学习、钻研业务、履职尽责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十佳”科室争创活动,7个参评科室零“十差”,企业科获评市直“十佳”科室。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局机关获评2023年省政府打好“发展六仗”表现优异单位荣誉称号。三是狠抓调查研究。着眼提升财政青年干部综合能力,深入开展常德财政青年论坛活动,全市财政系统组成33支青年小组,形成30篇调研报告,优选10篇公开发布并进行网络直播,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四是狠抓清廉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积极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实“一岗双责”;坚持“一月一专题”,深化廉政教育、廉政监督,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以案促改”,推进了“三湘护农”等专项整治;打造清廉财政文化长廊,传唱廉政歌曲,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推进清廉文化进科室,涵养了清廉财政文化。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受政策调整以及突发事件影响,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计划相互挤占的事项;也存在实际执行数与年初预算数发生偏差。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预算编制管理。编实项目支出预算,净化细化项目支出内容,明晰具体组成、用途和依据标准,并规范使用预算科目。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管控好预算指标的实际执行,始终完善经费支出审批程序,并根据实际支出进度调整下年预算。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已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