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中央资金的通知

2025-01-22 10:50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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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财预〔2024〕384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单位)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以下简称“薄改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   万元。收入列政府收支功能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2小学教育”、“2050203初中教育”或“20507特殊教育”,政府支出经济科目列“506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要按照调整完善后的项目规划,主要用于新建、改扩建必要的校舍和设施设备购置,有序增加整体教育资源不足地区的学位供给,巩固消除城镇“大班额”成果,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根据省定基本办学标准,缺什么补什么,重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厕所和体育运动场地建设,配备洗浴、饮水、取暖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对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


模学校,要结合实际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保障基本教育教学需要;按照教育信息化“三通”要求,在宽带网络接入学校的条件下,完善学校网络教学环境,为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配备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支持“互联网+教育”设施设备建设。

二、各区要科学统筹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积极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切实加强学校建筑、地质灾害、特种设备等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各学校做好校舍安全鉴定、维修加固、隐患整治及相关安全配套设施建设,及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三、各有关区财政、教育部门要区分轻重缓急,将专项资金尽快分解落实到2025年度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各区要适应人口变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科学布局规划城乡学校,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强化项目管理和经费保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不得将闲置、空心的学校列入项目规划。做好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在安排专项资金时,要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把满足基本需要放在首位,优先解决最贫困地区、最薄弱学校和既定项目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完成兜牢义务教育“二十条”底线任务,不得过度用于校园文化建设。杜绝超标准建设和打造豪华学校,不得将资金向少数优质学校集中,拉大教育差距。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资金支付审批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四、请各项目区严格规划编制实施,不得随意调整项目规划,按要求填报《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附件2),于2025年1月26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核汇总。未按要求报送的,将相应扣减绩效考核得分。各区要及时通过“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填报项目累计执行进度数据和年度计划完成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区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六、各区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各区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27号)有关要求,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滞拨、缓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虚列、套取资金;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非义务教育阶段、以前年度项目、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等方面;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位、整体收购民办学校、“公参民”转公等用于民办学校;严禁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实有资金账户、财政代管专户、个人账户,对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各区要认真组织填写《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于2025年1月26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核汇总。

 

附件:常财预〔2025〕32号附件.xls


 

 

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教育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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