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8-07-24 08:35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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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常德市财政局是常德市人民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之一,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5〕4号)和《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常委[2015]2号),市财政局主要职责是: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区政府间以及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与部门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落实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参与彩票发行、销售监督,并负责其财务监管工作。       

4.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财政银行账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监督工作。   

5.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和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国有资产;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6.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指导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7.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全市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指导乡村清赤减债和全市涉农补贴发放工作,承担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综台改革有关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报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草案。   

10.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府性融资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3.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  

14.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常德市财政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局下设30个科室,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二、常德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常德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常德市财政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5686.08万元,比上年减少0.24%。总支出5150.9万元,比上年增长13.36%。

(二)关于常德市财政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4530.2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06.83万元,占总收入的90.65%;其他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23.39万元,占总收入的9.35%。

(三)关于常德市财政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515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26.9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1.77%;其他收入支出423.9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23%。

(四)关于常德市财政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5262.06万元,比上年增长  3.2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62.06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4726.93万元,比上年增长19.9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26.93万元。

(五)关于常德市财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本年支出4726.93万元,比上年增长20.43%。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97.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88.81%;教育支出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6.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02%;节能环保支出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06%;城乡社区支出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13%;农林水支出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15%;交通运输支出22.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48%;住房保障支出128.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2.73%;其他支出57.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21%。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4726.93万元,比年初预算2664.84万元增长77.38%。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3983.46万元,比年初预算2139.35万元增长86.2%;项目支出决算数743.47万元,比年初预算525.49万元增长41.48%。与年初预算安排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资金结转和年中预算追加安排的支出。其中主要追加项目有: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及电子支付数据系统专项经费、采购平台二期开发专项经费、2017年绩效奖励经费、绩效评价项目工作经费、收入征收考核奖励经费、何腊春一次性抚恤金、工资统发管理系统开发专项经费、财政监督工作经费、2017年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办学补助经费、王雪萍特殊医疗费困难补助、2017年税政法制工作经费、2017年会计管理工作专项补助经费、2017年财会信息补助资金、劳务费、环保工作经费、交通运输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奖励资金、控违拆违工作先进单位奖励等。

(六)关于常德市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3983.46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7%。其中人员经费2624.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89%;日常公用经费1358.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11%。

(七)关于常德市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81.63万元,比年初预算110万元下降25.79%,比上年103.53万元下降21.15%。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没有发生额,比年初预算5万元下降10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46万元,比年初预算50万元下降55.08%,比上年49.2万元下降54.35%;公务接待费支出59.17万元,比年初预算55万元增长7.58%,比上年54.33万元增长8.91%。“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略有上升的主要原因是,迎接省政府债务专项审计工作导致费用上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下降明显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审批和报销程序,公务车改革后车辆数量的减少使维修、加油、装饰等费用的开支大大降低,同时维修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4台。全年公务接待201批次,1950人次。

(八)关于常德市财政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我局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358.78万元,比上年1656.7万元下降17.98%。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办公用品领用、会议、出差、公务接待等财务审批制度,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二是严格执行公务车改革制度,制定了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并加强和完善了机关保留车辆运行维护的使用管理制度;三是机关维修项目达到政府采购规定限额的一律按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6.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3.73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4辆,行政执法用车1台,一般公务用车3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按照常财办发〔2018〕13号文件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局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保障了机关工作高效有序的运转,同时也较好地支持了财政中心工作发展。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支柱财源减收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加力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继续保持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业绩。2017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6.48亿元,同比增长8.21%,其中地方收入163.47亿元,同比增长4%;上划中央收入67.1亿元,同比增长24.97%,上划省级收入14.93亿元,同比下降4.05%。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常德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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