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常德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为市财政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常德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常政办改〔2016〕4号),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财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全市有关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
(二)监督市本级预算单位执行部门预算和使用公务卡,对市本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指标、用款额度进行审核与控制,对其重点支出、特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普遍反映的支出热点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和研究。
(三)负责监督管理经市财政局批准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及特设专户,办理市本级预算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授权支付以及特设专户支付审核业务。
(四)负责汇总并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市本级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
(五)负责及时与财政、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资金增减变动和结余情况。
(六)负责组织、指导市本级预算单位财会人员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培训。
(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内设科室8个, 所属单位0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支付一科、支付二科、支付三科、支付四科、资金结算科、稽查科、支付评价科。
所属单位无。
三、部门收支概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018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会计用品及报表印刷、办公楼租赁费用、网络维护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662.92万元。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62.9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2.92万元。2018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125.1万元,增长23.26%,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5.1万元,主要原因是综治奖、文明单位奖纳入预算,工资福利及社保、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66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92万元,占81.14%;项目支出125万元,占18.86%。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606.9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76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25.1万元,增长23.26%,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19.26万元,主要原因是综治奖、文明单位奖纳入预算,工资福利及社保、住房公积金增加。公用经费增加5.8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2.9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606.93万元,占91.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万元,占3.05%;住房保障支出35.76万元,占5.39%。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125.1万元,增长23.26%,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19.26万元,主要原因是综治奖、文明单位奖纳入预算,工资福利及社保、住房公积金增加。公用经费增加5.8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7.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6.2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21.67万元,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25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125万元,主要用于会计用品及报表印刷、办公楼租赁费用、网络维护等方面。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三公”经费预算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0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13%。其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1.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18年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1.6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84万元,增长5%。其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62.92万元。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常德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