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7-08-16 17:10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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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常德市财政局是常德市人民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之一,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5〕4号)和《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常委[2015]2号),市财政局主要职责是: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区政府间以及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与部门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落实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参与彩票发行、销售监督,并负责其财务监管工作。       

4.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财政银行账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监督工作。   

5.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和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国有资产;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6.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指导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7.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全市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指导乡村清赤减债和全市涉农补贴发放工作,承担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综台改革有关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报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草案。   

10.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府性融资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3.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  

14.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常德市财政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科室22个,局属事业单位12个。

二、常德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常德市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总收入5699.78万元,比上年增长14.47%。总支出4543.92万元,比上年增长37.04%。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年收入4036.5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6.69万元,占总收入的99.26%;其他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9.86万元,占总收入的0.74%。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年支出4543.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4.8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6.3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37%;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602.0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3.25%。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5097.11万元,比上年增长  15.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80.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7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3941.88万元,比上年增长19.3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4.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7万元。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924.88万元,比上年增长19.88%。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2.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79.56%;教育支出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1.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03%;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25%;城乡社区支出22.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57%;农林水支出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38%;交通运输支出56.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4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18%;住房保障支出112.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2.87%;其他支出135.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3.4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3924.88万元,比年初预算2964.72万元增加32.39%。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3865.51万元,比年初预算   2026.32万元增加90.77%;项目支出决算数59.37万元,比年初预算938.4万元减少93.67%。与年初预算安排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账务处理欠规范;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主要追加项目有:工资提标、财政监督工作经费、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建设、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经费、机构改革提前退休人员2016年待遇补差、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和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经费、收入考核奖励、一次性抚恤、财会信息补助资金、税政法制工作经费、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智慧税务接口开发经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费等。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3865.51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49%。其中人员经费2208.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14%;日常公用经费165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86%。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03.53万元,比年初预算198万元减少47.71%,比上年110.66万元减少6.44%。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比年初预算5万元减少100%,比上年9.2万元减少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2万元,比年初预算   98万元减少49.8%,比上年51.33万元减少4.15%;公务接待费支出54.33万元,比年初预算95万元减少42.81%,比上年50.13万元增长8.38%。“三公”经费下降明显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审批和报销程序。对公务用车维修、加油、装饰等费用的开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9台。全年公务接待185批次,接待人数1830人(次)。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7万元,总支出1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城乡社区支出5万元,占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29.41%;其他支出12万元,占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70.59%。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656.7万元,比上年973.52万元增长70.18%。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有:一是2016年机关下属独立核算单位监督局、融资办、乡财局等取消独立核算,账务合并进入局机关本次一并公开,与上年仅公开局机关决算数的口径不一致;二是机关食堂维修改造、机关院落内实行水、电及基础设施改造,维修维护费增加较多;三是绩效评价项目增多,委托评价服务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9辆,均系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按照常财办发〔2017〕19号文件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在局机关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局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财政中心工作发展。2016年,面对新形势,我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支柱财源减收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加力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继续保持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业绩。2016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6.58亿元,同比增长9.02%,其中地方收入157.33亿元,同比增长5.72%;上划中央收入53.69亿元,同比增长19.2%,上划省级收入15.56亿元,同比增长11.37%。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决算公开表(财政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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