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8日在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杨天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七届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市级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6年,我们紧紧围绕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税工作任务,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为78.51亿元,比2015年增长10%(增长或下降,下同),其中:税收收入46.22亿元,非税收入32.29亿元。实际执行情况是,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4.4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11亿元(增加或减少,下同),比2015年增加3.2亿元,增长4.4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2.05亿元,增加0.6亿元,增长1.45%;非税收入完成32.35亿元,增加2.6亿元,增长8.74%。市级地方财政收入未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是常德卷烟厂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短收较多,全年仅完成34.91亿元,比上年下降7.06%;二是从2016年5月1日开始,国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同时中央、省调整了增值税以及改征增值税分享比例,地方财政收入减少,上划收入增加。
主要收入项目具体完成情况如下:增值税4.93亿元,增长127.19%,主要是营改增以及中央、省调整了增值税以及改征增值税分享比例所致,剔除该因素,实际增长7%,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影响;营业税4.53亿元,下降33.77%,主要是营改增因素所致;城市维护建设税22.17亿元,下降5.9%,未完成预算计划,主要是烟厂收入下滑所致;契税2.72亿元,增长47.83%,主要是房地产市场尤其是土地市场较为活跃所致;教育费附加9.5亿元,下降5.94%,主要是烟厂收入下滑所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46亿元,增长1.65%;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29亿元,增长67.97%,主要是资产处置等一次性收入增加。(详见附件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95.94亿元(不含非固定性专项转移支付),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调整了2.38亿元,加上上级财政追加转移支付,减去上解上级以及补助下级支出等,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103.96亿元。实际执行情况是,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8.8亿元,增加6.37亿元,增长6.89%,占调整预算的95.04%;结转下年支出5.16亿元。
主要支出项目具体完成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6亿元,增长5.81%;公共安全支出6.6亿元,增长6.97%;教育支出11.02亿元,增长6.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7亿元,增长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亿元,增长4.1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0.56亿元,下降4.19%,主要是城管体制改革事权下移所致;农林水事务支出4.83亿元,增长7.1%;交通运输支出6.82亿元,增长39.47%,主要是加大了对沅澧快速干线等交通建设项目争取和投入的力度;住房保障支出4.05亿元,下降28.82%,主要是上级调整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政策。(详见附件2)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7.23亿元,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调增了4亿元,调整后的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1.23亿元。实际执行情况是,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32亿元,比调整预算增加0.09亿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7.23亿元,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调增了2.8亿元,加上上级财政追加转移支付,减去上解上级以及补助下级支出等,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14.65亿元。实际执行情况是,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7.65亿元。
二、置换预留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置换了预算资金5亿元予以预留,拟在2016年底时根据“营改增”及烟厂收入短收情况,用于平衡预算。实际安排情况是:
(一)弥补地方财政收入短收4.11亿元。
(二)对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增收后相应安排成本性支出0.68亿元。
以上共计4.79亿元,余下的0.21亿元未动用,为当年结余资金,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市级地方财政收入74.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等92.54亿元,上年结转5.33亿元,总计172.27亿元。市级预算支出98.8亿元,上解上级、补助下级支出等68.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5.16亿元,总计172.06亿元。收支相抵后,当年净结余0.2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3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等2.82亿元,上年结转4.47亿元,总计18.6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亿元,上解上级、补助下级支出等3.96亿元,结转下年7.65亿元,总计18.61亿元。当年收支平衡。(详见附件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85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40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85万元,上年结转13万元,总计1498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29万元,调出及结转下年169万元,总计149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详见附件4)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98亿元(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不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该项基金已纳入上级统筹管理),上级补助收入等0.21亿元,总计6.19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82亿元,上解上级、补助下级支出等0.37亿元,总计5.19亿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1亿元。(详见附件5)
四、重点支出完成情况及主要支出政策
(一)农林水事务。市级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4.83亿元,增长7.1%。一是争取和安排现代农业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05亿元,支持推进脱贫攻坚、美丽乡村、沅澧水一线堤防冬修、城区备用水源建设、“小农水”项目建设等,以进一步改善农村基础条件。二是安排拨付现代农业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金0.4亿元,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二)教育。市级教育支出完成11.02亿元,增长6.47%。一是足额安排教师工资性支出(含绩效工资等)3.82亿元,保障教师待遇。二是争取及安排资金3.7亿元,支持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德技师学院、常德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筹)以及市直中学基础设施建设,以改善办学条件。三是投入0.72亿元对全市教育三年攻坚项目进行奖补,以促进教育均衡。四是安排拨付资金0.48亿元,落实市级及市辖区学校的高中助学金、中职助学金、中职学校免学费、学前教育助学金等政策。五是安排拨付资金0.44亿元,对市直基础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提标和高职院校生均经费提标,以保障学校教学需要。六是安排拨付资金0.18亿元,专项用于落实教师激励制度,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三)科学技术。市级科学技术支出完成0.98亿元,增长20.99%。市级安排创新能力建设等科技专项资金0.6亿元,重点支持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市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3.57亿元,增长6.1%。一是加大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投入,全年争取及安排补助资金6.65亿元,确保了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等待遇的按时足额支付,企业养老金实现“十二连增”,人均达到1814元/月。二是安排拨付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3.98亿元,落实了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提标政策。三是争取和安排就业资金0.93亿元,重点用于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补贴、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等就业补贴政策,促进了创业带动就业。四是争取及安排配套资金1.3亿元,推进城乡低保的扩面提标,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孤儿生活费、临时困难救助、残疾人帮扶等民生政策。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市级医疗卫生支出与计划生育完成3亿元,增长4.17%。一是争取及安排公共卫生项目支出0.79亿元,重点用于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及项目实施。二是争取及安排计划生育支出0.43亿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及抽样调查等。三是争取及安排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支出0.93亿元,主要用于管理机构实施管理和执法,以及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检验检测等,促进了食品和医疗安全。
(六)支持经济发展支出。一是促进工业发展, 整合安排帮扶解困专项资金4亿元,并从落实减负政策、缓解企业融资难、加大采购倾斜力度等方面积极落实“帮扶工业企业十条”; 从基础建设、项目落户、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积极助推常德经开区发展,支持推进常德国家级高新区创建,落实了标准化厂房建设奖补等资金,以促进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二是促进城市发展。通过预算安排、公司融资、向上争取海绵城市建设奖补资金等多种渠道筹资,推进了德国风情街、常德河街等重点项目建设,提高了城市品质。三是促进交通提速。市级已累计拨付沅澧快速干线奖补资金6.3亿元,促进了项目建设;安排拨付交通发展资金1.53亿元,对航线发展、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公交发展等给予奖补,促进了交通事业的发展。四是促进旅游业发展。市级整合资金0.4亿元,着力扶持旅游产业发展;特别是市财政落实1.5亿元用于桃花源景区“6+1”项目补助等,支持桃花源景区全面升级改造。
五、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0年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市与“省直管县”在财政体制上相互独立,因此,省对我市的转移支付资金分为省对市及市辖区的转移支付资金和省对“省直管县”的转移支付资金两个部分,两块资金相互独立,平行下达,市里不能进行调剂。
(一)省对市转移支付情况。2016年,全市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共计294.2亿元,比上年增加24.11亿元,增长8.93%,其中:返还性收入13.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5.7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4.69亿元。
2016年,市及市辖区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共计86.69亿元,比上年增加8.69亿元,增长11.14%,其中:返还性收入8.3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8.5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9.8亿元。(详见附件6)
(二)市对下转移支付情况。同样,市级财政对下转移支付也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对市辖区的转移支付,二是对所属“省直管县”的转移支付。
1.对市辖区的转移支付情况。2016年,市财政共下达市辖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69.88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8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1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2.83亿元。
2.对“省直管县”的转移支付情况。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后,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对县市支持力度不减的总要求和转变调整支持方式的总原则,市财政继续大力支持所辖省直管县市经济社会发展。2016年市财政通过转补、直拨等方式补助所辖省直管县市6.75亿元,比省直管县前的2009年增加4.04亿元。
六、政府债券情况
2016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本级(不含区)地方政府置换债券134.56亿元,当年实际置换债务131.99亿元,待置换资金2.57亿元;下达新增债券7亿元(含定向调增债券),已全部纳入2016年调整预算安排。至2016年12月31日,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余额为188.86亿元。
七、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审议意见、评议意见落实情况
(一)《关于防震减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审议意见要求加大防震减灾经费投入,切实抓好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有计划地添置、更新地震监测仪器设备和专业救援装备,保障防震减灾工作需求;要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由本级财政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落实情况是:市财政2017年预算安排地震预测与防治专项经费125万元,比上年增加85万元,主要用于分年实施地震小区划编制工作,同时,多方筹集资金453万元,新建郑家河地震监测站,提高监测能力。整合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城建资金等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由财政承担的规定。
(二)《关于贯彻执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审议意见要求加大财政和政策支持力度,尽快落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明确的“市财政气象工作预算应达到全省各市州中等偏上水平,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要求。落实情况是:市财政2017年预算安排气象经费280万元,比上年增加57万元,增长25%,在全省各市州处于中等偏上水平。
(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审议意见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和检验检测、执法经费纳入地方预算,充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落实情况是:2017年农口专项资金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100万元,以保障农产品安全监管需要;预算安排食品检测经费1000万元,用于包括农产品检测在内的食品安全检测工作,以促进食品安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虽然 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在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受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及经济下行影响,财政收入增长放缓,而刚性支出增长较快,市级财政收支矛盾呈加剧之势。二是财政运行、财政管理面临的困难较多。目前财政改革已经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且随着上级审计、财政监督的进一步严格,在压减专项资金、盘活存量资金、预决算公开、预算绩效管理、债务管理等方面面临的倒逼压力越来越大。同级审计也反映了预算管理中存在预算收入征管及把关不到位、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部分市直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不规范等问题。对此,我们将坚定信心、积极作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上级决策部署,努力克服困难,切实发挥好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
2016年预算绩效工作推进情况.doc
附件1:关于2016年市级决算(草案)附表.xls
附件2:2016年决算报告附录中关于地方债务的情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