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二)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组织实施质量振兴政策和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参与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
(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监督全市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全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商品条码工作。
(四)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承担产品能效标识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五)负责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检验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负责管理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投诉和举报;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七)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参与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八)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机构资质资格及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科研、技术引进工作。
(十)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培训和信息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业务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质监局部门预算只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下设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法规科、行政许可办公室、质量管理科、标准化科、计量科、认证监督管理科、质量监督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等13个部门,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不含下属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产品质量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资金。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83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1.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减少95.47万元,下降10.30%,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5.47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市质监局人员工资没有进入统发系统,由本单位发放。一是2017年度退休人员工资发放进入工资统发系统,预算编制减少退休人员工资112.68万元;二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2人,物业管理费标准提高,公用经费增加17.21万元,两项合计减少95.47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83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11.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0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95.47万元,下降10.30%,主要原因是2016年市质监局人员工资没有进入统发系统,由本单位发放。一是2017年度退休人员工资发放进入工资统发系统,预算编制减少退休人员工资112.68万元;二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2人,物业管理费标准提高,公用经费增加17.21万元,两项合计减少95.4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1.1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市质监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631.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2.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88.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2.项目支出:市质监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00万元,是指为完成产品质量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产品质量监管经费支出17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区域内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培育和保护,名牌产品评定,单位执法人员培训和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指导培训,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计量认证检定机构和计量器具监管等业务工作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印刷费、劳务费、邮电费等支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特种设备专项运行的公务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方面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质监局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17年市质监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8.45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17.21万元,增长10.05%,其增加原因主要是2016年预算编制较晚,2017年度单位在职人员较2016年度增加2人,类档经费总额有所增加,加之2017年物业管理费标准提高,单位经费预算总额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市质监局“三公”经费预算11.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8.00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3.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2016年减少34.32万元,下降74.90%。其减少原因为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减少32.32万元;同时,按照改进作风、历行节约的原则,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2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市质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质监局共有车辆8台,其中:其中:公务车辆6辆,其他车辆2辆。
七、名词解释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