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第二部分: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常德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2.协调推进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相关工作,为市政府下达重点项目计划及责任目标提出建议。
3.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数据统计和和信息采集等工作。
4.承担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的沟通联络、进度调度、问题协调等有关事务性工作。
5.承担市重点项目建设成效及作用评价工作,对市重点项目完成情况提出奖惩建议,对参建单位实行业绩记录。
6.承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一)综合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单位后勤管理、接待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务、群团、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二)建设项目部。负责组织落实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为市政府下达重点建设项目责任目标任务书和省重点项目申报提出建设性意见;承担市重点建设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沟通联络、进度调度、问题协调等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数据统计和信息采集工作;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成效及作用评价,提出奖惩建议,对参建单位实行业绩记录。
(三)前期项目部。负责组织落实全市重大前期项目年度计,为市政府下达重大前期项目责目标任务书提出建议性意见;承担市重大前期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沟通联络、进度调度、问题协调等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重大前期项目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数统计和信息采集工作;对重大前期项目推进情况提出奖惩建议;负责编制重大前期项目投资指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部门(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常财办发〔2021〕8号)文件精神,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单位预算收入264.79万元,经费拨款264.79万元。支出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8万元。
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1.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收入预算数264.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4.79万元,占100%(经费拨款264.79万元,占100%)。2021年初年收入预算数较上年减少7.57万元,减少2.78%,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7.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4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3.15万元(因机构改革后,在职人员减少1人)。
2.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支出预算数26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79万元,占62.23%;项目支出100万元,37.77%。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37.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8万元。2021年年初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减少7.57万元,减少2.78%。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4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3.15万元(因机构改革后,在职人员减少1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年初支出预算数26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79万元,占62.23%;项目支出100万元,37.77%。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37.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8万元。2021年年初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减少7.57万元,减少2.78%。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4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3.15万元(因机构改革后,在职人员减少1人)。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164.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2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它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31.5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100万元,其中重点工程调度与协调50万元、重点工程稽察经费5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21年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31.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15万元,减少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1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8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2.2万元、下降15.7%。其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央、省市文件要求,我单位一直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公务接待和车辆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不突破上年数。
(三)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台,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1台(已移交委办公室管理)。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4.79万元,其中: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4.79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常德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附件2常德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