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2022-05-25 21:52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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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财企指〔2022〕12号

 

常德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根据湘财企指〔2022〕1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单位)2022年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具体金额、项目详见附件),相应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240199其他应急管理支出”,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其他支出”。收到通知后,请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尽快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并按规定做好预算公开工作,严禁挤占挪用。

二、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不得超范围支出,有关奖励资金只能用于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发放个人奖金。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将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安排以后年度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三、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申请、审核、拨付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做好配合项目检查、验收及绩效评价等工作,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工作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能力。

四、对在组织项目申报、资金下达、验收考核等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专项资金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2022年省级第一批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应急能力建设)++.xls

 

 

                                  常德市财政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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