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预〔2022〕131号
常德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补助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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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补助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 项目经费的通知》(湘财预〔2022〕112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中央补助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经费 万元。上述指标收入请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功能科目 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或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该项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地绩效目标表将由省卫生健康委另行下发。请认真对照绩效目标表,切实加快支出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要求,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2022年中央补助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经费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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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财政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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