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2-09-08 23:00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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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财预〔2022〕152号

 

常德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147号),现下达你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 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资金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主要依据按人口核定的编制数、行政区划面积、人均财力等客观因素分配,其中人口数、人均财力均根据相关 部门最新公布数据。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主要依据最新公布的乡村常住人口数分配。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将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用于村卫生室定额补助。

该项资金中央资金部分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xls



 

 

                                  常德市财政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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