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预〔2022〕160号
常德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物资采购费用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
市第二人民医院: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物资采购费用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201号),按照你单位疫情防治物资采购费用多报金额相关补助比例扣减并按5%的比例予以追加扣减,现调整下达你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物资采购费用结算资金-89万元。该项资金收入请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99“其他支出”。
常德市财政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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