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中央资金的通知

2022-12-30 23:33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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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教育局关于提前

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

提升补助中央资金的通知

 

      

根据湘财预〔2022312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区(单位)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以下简称薄改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  万元。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能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列“506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湘教通〔2021275号,以下简称《项目规划》)要求,中央薄改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分配,重点支持第三档项目县和省直管县,适当兼顾一档、二档项目县。

二、专项资金要按照《项目规划》,主要用于新建、改扩建和修缮必要的校舍,有序增加整体教育资源不足地区的学位供给,消除城镇大班额,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根据省定基本办学标准,缺什么补什么,重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厕所和体育运动场地建设,配备洗浴、饮水、取暖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对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要结合实际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保障基本教育教学需要;按照教育信息化三通要求,在宽带网络接入学校的条件下,完善学校网络教学环境,为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配备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支持互联网+教育试点建设。

三、各区要科学统筹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积极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切实加强学校建筑、地质灾害、特种设备等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各学校做好校舍安全鉴定、维修加固、隐患整治及相关安全配套设施建设,及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四、各有关区财政、教育部门要以《项目规划》为依据,做好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支持缺位,按规划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和管理使用安全高效。区分轻重缓急,将专项资金尽快分解落实到2023年度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在安排专项资金时,要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把满足基本需要放在首位,优先解决最贫困地区、最薄弱学校和既定项目完成建设任务,杜绝超标准建设和打造豪华学校,不得将资金向少数优质学校集中,拉大教育差距。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资金支付审批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五、请各项目区严格规划执行,不得随意调整项目规划,按要求填报《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附件2),于202319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核汇总。

六、各区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区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区要认真组织填写《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于202319日前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核汇总。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2.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xls

         3.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教育局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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