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预〔2023〕7号
常德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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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财预〔2022〕3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单位)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补助资金由你区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该项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支出由市县根据需要,可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1001“儿童福利”、 2082501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请按照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请收文后立即与民政局衔接,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资金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请按相关要求,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其中,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名称: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项目代码: 10000017Z1750080010001)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相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常德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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