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资环指〔2023〕7号
常德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生态环境项目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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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环〔2022〕81号文件精神及有关市领导批示意见,现下达部分生态环境项目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专项用于乡村振兴和疫情防控工作。此款列支出功能科目“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加快资金拨付,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项目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市财政局。
常德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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