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资环指〔2023〕13号
常德市财政局
关于扣减相关区县市秸秆及垃圾禁烧工作
考核资金通知
财政局:
根据《常德市市城区秸秆及垃圾禁烧工作考核惩罚办法(试行)》(常环发〔2019〕18号)、市政府批复同意的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常德市2022年10月至12月秸秆禁烧火点督查统计情况并申请财政执行扣款的报告》有关精神,现对相关区县市财政资金予以扣减(具体金额、项目详见附表),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10301大气”,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加快资金拨付,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项目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市财政局。
附件:2022年10月-12月秸秆及垃圾禁烧工作考核扣减资金明细.xls
常德市财政局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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