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资环指〔2023〕15号
常德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及发展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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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财资环指〔2023〕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们2023年省级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区(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严格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将适时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于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视情况收回资金;同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2023年省级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资金汇总表.xls
常德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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