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预〔2024〕8号
常德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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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湘财预〔2023〕378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单位)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收入请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功能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01599“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要求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请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预算安排、指标安排等工作,并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常德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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