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建指〔2024〕4号
常德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三批普通国省道
养护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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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的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常财预〔2024〕1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县(单位)2023年度第三批普通国省道养护补助资金(直达资金) 万元,列2024年收支分类收入科目“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具体项目、金额、支出分类科目、政府预算经济科目等详见附件。
二、本次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应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应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括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可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也可以由直达资金监管系统按照中央直达资金、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比例主动拆分。
三、你区县(单位)应根据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情况和中央、省有关使用要求,将转移支付资金纳入正常的预算编制使用范围,及时、合理、足额编制交通支出预算,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工作,严禁违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将直达资金拨付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财政专户或代管资金账户、融资平台公司账户。同时,要根据中央及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
常德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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