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办发〔2018〕14号)和《中共常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本级机构改革涉及处级事业单位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常编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常德市财政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财政事务中心)是市财政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 市财政事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按照市财政局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为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及财政票据管理等相关事项提供服务保障。
(二)按职责分工做好非税收入收缴工作,为相关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财务规章制度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保障。
(三)承担财政票据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注册会计师登记年检、考试服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配合承担财政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财政事务中心内设科室4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综合部、非税收入部、财政票据部、注册会计师服务部。
所属事业单位无。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常德市财政事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即市财政事务中心本级预算。2024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4年市财政事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收入预算数558.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8.66万元(经费拨款558.6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2024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9.61万元,减少1.69%,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主要原因是压减了项目经费开支。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支出预算数55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4万元,项目支出116.26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436.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万元。2024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9.61万元,减少1.69%,主要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了项目经费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8.6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436.25万元,占78.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4万元,占16.72%;住房保障支出29万元,占5.19%。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减少9.61万元,减少1.69%,主要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了项目经费开支。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市财政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8.4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73.99万元,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党建经费、老干经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项目支出:市财政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26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116.26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单位事业性收费票据工本费、非税征管工作专项方面;事业发展专项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财政事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市财政事务中心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73.9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0.51万元,增加38.35%。其增加原因一是中心在职人员增加1人,二是财政优化完善部门预算类档经费、调整老干经费标准,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4年市财政事务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市财政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财政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台,其中:公务车辆0台,行政执法车辆0台,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5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4万元,项目支出116.2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注: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