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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财教指〔2024〕4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单位)2024年第一批教育综合发展专项(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校外培训)经费 万元(详见附件),具体金额、功能科目、政府预算经济科目、部门预算经济科目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1〕14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常财教指〔2024〕26号.xls
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教育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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