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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财预〔2024〕34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单位)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收入请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功能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01505“医疗保障政策管理”,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请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预算安排、指标安排等工作,并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
请各地财政部门和医疗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财办社〔2022〕47号)有关要求,坚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与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并重,既要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也要防止虚列支出、超范围使用资金等各种违法违规和不讲效益的“突击花钱”行为。
附件:
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xls
常德市财政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