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5-07-31 16:20 来源:常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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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财预〔2025〕15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补助支出。该预算收入请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支出由市县根据需要,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081001“儿童福利”、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 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等;上述资金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名称: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代码: Z100000175080010001)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财绩〔2016〕10号),按照要求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市县财政、民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88号)等要求,统筹地方资金情况,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大结余资金消化力度,补助资金要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专款专用、规范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五、市县要优先安排“三保”支出,落实好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分担机制,通过自身财力、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结余资金等足额解决,不得因资金问题影响基本民生保障。


附件: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常德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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