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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财预〔2025〕130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2025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收入请列入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 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相应列:残疾人康复资金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081104“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资金列2081105“残疾人就业”、其他残疾人事业资金列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此次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各区财政部门收到文件后,应立即与残联联系,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残疾人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7〕9号)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专款专用、规范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四、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财绩〔2016〕10号)要求,各地绩效目标表将由省残联另行下发,请按照要求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5年中央第二批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分配表.xls
常德市财政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