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财政局:
根据常财预〔2025〕21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县2025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1万元(具体见附件)。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1学前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经省政府同意,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将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基准定额提高到每生每年600元,覆盖所有公办幼儿园以及办园质量完全达到标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需资金由省、市州、县市区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5号)明确的分类分档办法和分担比例执行,非省直管县省级负担之外的部分,由市本级和财政非省直管县共同承担。
二、生均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育教育活动及行政管理、后勤服务所开展的日常消耗性支出,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偿还债务、园舍租赁,以及幼儿资助等非日常消耗性支出。各区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使用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开支范围、标准和程序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截留补助资金。
三、请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履行主体责任,及时足额落实地方应分担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安排给幼儿园,保障公办幼儿园良好运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获得稳定支持,加快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四、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接收、登录和下达预算指标,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财政、教育部门要落实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经费使用管理,严禁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拨缓拨补助资金,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常德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