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2026-02-05 16:48 来源:常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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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财预〔2025〕325号及常财预〔2026〕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万元,收入相应列2026年政府收入分类科目“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070204文物保护”,具体科目、项目、金额等见附件,专项用于文物保护以及安防、消防和防雷工程等。

请严格按照《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文〔2018〕178号)有关规定,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提高预算执行进度,严格规范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套取财政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尽快拨付资金,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提高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2026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表.xls

常德市财政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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