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根据湘财预〔2025〕354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为202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收入请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列“510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二、本项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要及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各区要及时足额将此次下达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拨入同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按时足额领取基础养老金提供坚实保障。
四、各区要对照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和基金区域绩效目标做好执行监控,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xls
2.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xls
常德市财政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