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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常建通〔2023〕16号),经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审核,现下达你区2026年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万元(2025年第三批已竣工验收电梯补助资金)。该项资金使用时,按用途填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科目221类“住房保障支出”01款“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8项“老旧小区改造”或99项“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和“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加快资金拨付,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项目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市财政局。
附件:2026年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xls
常德市财政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