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5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

2026-06-12 08:40 来源:常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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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财政局:

根据湘财建指〔2025〕10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县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5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2927万元,专项用于湖南省常德市南洞庭湖流域河湖湿地保护修复二期项目,项目代码2504-430700-04-05-651464。此款列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406.自然保护地”,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4.机关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你县在收到市级财政下达的预算后,应尽快分解下达至同级有关部门,要及时足额落实本级财政支出责任,不得挤占“三保”等刚性支出,不得超出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铺摊子、上项目,严禁新增隐性债务。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部门管项目、财政管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原则,压实各方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提高预算执行进度,严格规范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套取财政资金,并对照湘发改投资〔2025〕484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及时开展绩效自评,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尽快拨付资金,做好资金全流程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强化财审联动,提高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

 


常德市财政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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