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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财建指〔2026〕91号和常德市发改委《关于请下达2026年中央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的函》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县(单位)2026年中央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 万元,专项用于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具体金额、科目和项目见附件。
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部门管项目、财政管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原则,强化财审联动,加强监管,压实主管部门责任,防止财政资金截留、套取、挪用,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湘发改函〔2026〕9 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常德市财政局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