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常德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目标任务,不断提高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能力,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学法普法,提高法治意识
一是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局机关年度考核范围。坚持执法与普法紧密结合,强调执法工作者在执法过程中要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提供法律服务、调节矛盾纠纷的过程中,要合理引导相对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财政工作,及时跟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如庭审旁听、宪法宣誓、支部会议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三是强化财政法治培训。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积极安排干部职工参加财政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及业务培训,深入学习宣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等财政法律制度,把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四是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现代传媒手段和传统宣传方法紧密结合,在机关大厅设置法治财政宣传橱窗,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财政宣传标语、口号,在财政网站开辟法治财政建设专栏,通过制造宣传牌、悬挂宣传条幅、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法治财政工作动态。
(二)坚持依法履责,提升法治效能
一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定期召开局务会议,坚持对标对表,按照党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对常德市财政局各阶段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并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科室,定期对相关科室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察,确保将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管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2021年度,我局起草并以我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共7件,均通过了合法性审查,并按程序进行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及时清理各项规范性文件,对与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者修改,对不再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失效,对即将到期仍需继续执行且无废止、失效和修改情形的规范性文件予以重新公布,以确保我局各项行政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021年,我局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3件,其中3件宣布失效、13件继续有效、7件决定修改。三是依法化解诉讼案件。我局多措并举,持续提高诉讼案件应诉水平。2021年度共发生诉讼案件5件,在收到诉讼通知后,我们立即与相关科室衔接,了解案件情况,时刻关注案情进展,并联系律师做好了行政诉讼的答辩与应诉工作。截至目前,3起案件已审结,无一起败诉,2起案件仍在审理中。
(三)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配套制度,梳理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等“五个执法清单”,推动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落实落地。二是强化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基础上,自我加压,进一步扩大审查范围,实行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2021年以来实施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和信息公开申请全部经法制审核,未发生法律风险事件,执法案卷顺利通过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对执法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追责,建立了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强财政执法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所有财政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的,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四)优化行政审批,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完善政府清单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梳理工作,绘制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办事流程图,以受理、审核、审批、办结、送达五个环节为框架,明确清晰绘制出行政审批事项所涉及的程序、环节和时限要求,并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告。以清晰的办事流程图,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明确每个步骤中各方权责义务,推动行政审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面加强政务网站和政务微信公众号管理,借助互联网新媒体,将财政政策、财政预决算、预算执行、重大专项资金、行政审批项目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展现“阳光财政”的良好形象。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政务管理制度,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和容缺受理工作,精简审批材料。在承诺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加快办理速度,压缩办结时限,提高审批服务效能。创新政务服务方式,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指引企业和群众网上提交材料,实现线上办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不足及原因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不足主要体现在法治队伍力量薄弱。我局的普法工作是由税政法规科协调、其他各个科室共同参与,而执法工作则是由监督科和采购办承担,法治队伍中法律专业的人员稀缺,大部分人员并没有经过系统、全面、深入的法律知识的学习或培训,导致在执法、普法的过程中,过度依赖法律顾问,降低了执法效率、滞缓了普法宣传的进程。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部署法治计划,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完善组织保障机制。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财政系统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点法治工作,有效推动了全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 二是科学制定工作计划。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1年全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常德市财政局2021年度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工作要点》,发布了2021年度财政普法责任清单和“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明确了相关责任科室,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局机关绩效考评和全市财政税政法制工作年度绩效评价范围,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带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切实加强经费保障。在局机关经费连年压减的情况下,设立税政法制工作专项经费,下达2021年度经费指标,保证了市级财政普法经费的投入,在支持各县市区开展法治活动方面,给予法治经费支持,从而保障了全市财政普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重视普法宣传,带头学法用法
一是推行党组学法制度。局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始终把加强财政法治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作为做好依法理财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并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充分利用局党组会、工作例会及专题学习会开展法治学习,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定并发放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手册,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工作问题的能力。 二是落实干部学法考法制度。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在编在册的财政干部参加了2021年度学法考法,总人数153人,其中20人免考,应考人数133人,全员都按要求完成了网上学法的学习内容并按时参加了财政系统行业考试,取得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的好成绩。三是推进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开展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让干部职工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公正性、严谨性、严肃性,有效增强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落实典型案例报送制度,按要求及时报送各季度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让行政相对人更好了解财政工作。
(三)加强行政规范,践行依法理财
一是大力规范决策程序。制定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议事决策奠定制度基础。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要求凡提请局务会议审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法议题均通过事前合法性审核,有效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此外,注重在重大财政决策出台前及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征求相关专家及社会各界意见,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市局机关编印了《政府采购法律知识汇编》和《财政财务制度汇编》等与开展财政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内容,为依法开展财政各项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提供重要的学习参考资料。在此基础上,局机关按照对财政业务全面覆盖、对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对权力有效制衡的原则,全面梳理各项业务,规范流程,排查风险,加强防控,制定出台了法律风险、政策制定风险等专项内部控制办法,初步建立起了以基本制度和内控业务流程为框架的内控制度体系,突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有效避免财政政策制定和资金分配过程中的行政风险、法律风险与廉政风险。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常德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常德市财政局法律顾问考核办法》,聘任专业的法律顾问团队,以确保我局的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质量。2021年度,所聘任的法律团队为我局出具法律意见书10份,拟定、审定法律文件8份,承办案件8件,处理投诉与举报案件11件,并多次参与我局重大决策会议,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与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
四、下年度的工作安排
(一)抓关口前移,着力推进法治宣教常态化。狠抓局机关法治宣传教育,以常态化宣教促进全局法律风险防控关口前移。重点抓好三项制度的实施:一是党组学法制度。健全局党组(中心组)带头学法制度,结合学习重点,全年安排不少于4次党组集体学法活动。二是庭审旁听制度。把旁听庭审活动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选择2件以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与财政工作相关联等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分批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到市中级法院庭审现场旁听。同时,结合局机关学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网上旁听庭审活动。三是专家说法制度。选择年度学法重点,邀请局机关法律顾问开展说法活动,向局机关干部职工推广、普及法律知识。
(二)抓强基提质,着力推进法治建设规范化。突出对标法治示范机关建设要求,重点在强化法治工作基础、提高法治工作质量上下功夫,着力推进全局法治建设的规范化。一是涉法制度体系化。进一步完善局机关法制宣教制度、行政执法制度、内部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做到涉法工作全部有制度可依。二是涉法涉诉管理程序化。重点完善局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涉法涉诉管理程序。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方面,严格落实局机关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实施细则,建立起完备的行政执法程序;在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程序方面,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重点完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工作,保证财政管理依据的合法统一;在完善涉法涉诉管理程序化方面,认真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投诉的法律审核工作,突出强化前端风险防控,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实现法律顾问“顾在过程中,问在风险点”, 切实从源头减少涉法涉诉案件的发生。同时,加强案例分析,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办案能力和水平,落实好“两法”衔接制度。三是涉法文书标准化。统一制定全局涉法文书(案卷)格式,统一全局各科室涉法文书标准。四是执法阵地规范化。按行政执法相关要求抓好局机关行政执法阵地建设,进一步配齐执法硬件设备,确保实现局机关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三)抓审批便民,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优质化。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管理标准化,搞好权力清单目录的制定公开工作和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同时,围绕规范窗口日常管理,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提升审批服务时效,着力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推动“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
常德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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