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常德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目标任务,以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为契机,立足职能职责,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提高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能力,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落实普法责任,提升普法实效。一是落实依法理财工作责任机制。研究制定《2022年全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财政普法责任和普法重点任务,坚持做到普法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形成了法治机构综合协调、各科室共同参与的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格局。二是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党的二十大专题学习、新媒体平台集中宣传、宪法学习专题党课、宪法知识网络答题挑战赛、网上执法培训、民法典案例庭审旁听、“宪法微视频”录制活动、法治座谈会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系列活动。三是组织部门法专题培训。做好财政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解读工作,积极组织各类财政法规规范化建设培训班,聘请专业学科带头人授课,由科室(单位)、党支部、团工委牵头,分别将城乡居民财政补贴政策、涉及民生民本的政策以及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向全市机关、社区、企业、乡村普及,将财经法规宣传服务的触角从财政部门向预算单位、市场主体延伸拓展。
2.严格审核机制,规范发文行为。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廉洁性评估、核稿、局领导决定和签署、报市政府‘三统一’”一套流程,梳理合法性审核要点,重点关注文件规定的权责对等等内容,全年共制定出台4件规范性文件,未发生文件内容违法或因未进行“三统一”而被纠错的情形。二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刹车纠错机制。切实履行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大措施会审,调整局机关公平竞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制定《常德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对局机关2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起底式、拉网式公平竞争审查清理,未出台排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三是落实动态专项清理长效机制。市财政局注重把“立改废释”的措施延伸到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之中,重点聚焦规范性文件上位法依据不足,以及与机构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等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按照规范性文件“专项评估、实时清理、自动更新、动态调整”清理工作程序予以落实,及时动态更新公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健全化解体系,预防矛盾纠纷。一是复议为民,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起,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能,按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未出现被市政府撤销复议决定或认定为违法等负面情形。二是诉源治理,持续提高诉讼案件应诉水平。在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全覆盖的基础上,我局今年并未发生成为行政诉讼被告案件,仅有2起行政案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三是积极履赔,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今年我们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起,我们积极与涉案单位联系沟通,实地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从决定受理、审理赔偿请求的程序,到作出赔偿决定的程序,国家赔偿费用的核拨手续和程序,追偿的具体条件和标准等方面都进行了认真审核把关,赔偿金额33万余元。
4.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一是落实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全覆盖,2022年作出的9件行政处理决定、1起举报投诉、7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等都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没有一起行政行为被法院或复议机关撤销或被认定为违法。二是落实执法公开制度,对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公示公开,加大行政执法公开曝光力度,做到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以案释法,举一反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按季度上报3起财政执法典型案例,加强对重点案件的总结分析,针对案件反映出的依法行政薄弱环节,进行法律风险提示,提出改进建议,规范和改进财政行政行为。
5.精简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落实清单制度。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认真编制完成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分门别类进行了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实施主体,汇总形成市财政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事项12项,并及时动态调整。二是严格减权限权。推进简政放权,为保留的行政权力一一配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项目审批时限平均压减50%,事项当年办结率达100%。三是落实收费清单管理。严格执行《湖南省收费目录清单》,并每年在常德政府门户、常德市行政审批局网站、常德市财政局网站公示公开,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展现“阳光财政”的良好形象。四是政策管理有序落实。分季度开展非税收入完成情况调研分析,从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着手,强化对全市非税收入执收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开展2022年市本级非税收入项目清理,在清理各部门收费底数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收费项目管理,进行实地复核,并对执收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理念虽在逐步深入人心,但“重业务、轻法治”“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在一定程度存在;二是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理解仍存在偏差,部分科室普法责任尚未落实到位;三是队伍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升,从法治源头抓思想教育、抓行为规范、抓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今年来,我局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有效促进了全局法治工作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高位统筹谋划。成立了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明确局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靠前抓,促落实。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总揽全局、统筹协调的作用,加强对财政执法、普法等各项工作的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局主要领导多次主持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财政建设重要工作任务,确保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2.注重学习引领,发挥示范作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做到了第一时间学习传达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常态化,全年共组织4次会前学法,发挥了领导干部以上率下的示范作用。同时,在局机关内部开展各项专题学习活动,提升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完善决策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了《局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对涉及财政重要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处罚事项等按照程序提交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完善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等程序规定,通过召开论证咨询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科学、民主、合法。
4.加强督导考核,落实述法职责。每年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呈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作为重要制度加以落实。以财政预算执行报告、财政决算报告以及专题报告的形式,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履职情况。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财政工作报告和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以多种形式开展述法,并将依法行政工作成效纳入区县市财政工作绩效考核内容。
5.树立法治标杆,引领用人导向。在干部日常考察过程中,强化对干部法治能力的考察,把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纳入干部考察内容,注意通过实事实例了解掌握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能力。通过建立负面清单信息库,及时收集干部违法违纪信息,作为领导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扎实助力经济发展新格局。
1.进一步强化统筹领导。牢固树立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强化局党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统一领导、总揽全局、统筹协调的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促进财政业务工作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
2.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依法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健全重大政策决策和工作措施实施评估工作制度,重点提高涉及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行政决策的质效。
3.进一步严格规范财政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及“五张清单”,严格执行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制定轻微违法“不罚轻罚”清单。加强执法过程中的普法效果,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将普法由静态变成动态,法律由“纸上的法”变成“现实中的法”。建立规范的财政监督方式,逐步由侧重于专项的、事后的、突击性的监督检查方式向经常性的、全过程的监督方式转变。
4.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谋划“年度”财政普法计划,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财税法律法规等作为普法重点工作来抓,坚持普治并举、内外并重,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和载体,为财政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精准高效的财政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5.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切实抓好审批提速,实现市本级非税收入减免实现即来即办,简化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账户审批程序。努力优化窗口服务,压缩办事流程,实行阳光服务,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服务实效。
6.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队伍建设。强化财政队伍的法治意识,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财政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高干部的法治意识。通过会议会前学法、法治讲座、培训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行政法规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常德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4日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