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积极推动落实优化生育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相关政策,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全力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促进了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一是配合制定优化生育配套政策。按照国家和省里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市卫健委研究制定我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发展形势及财力可能,进一步研究优化生育配套措施,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行文印发。
二是支持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从2021年起将市妇幼保健院定额补助从949万元增加到1772万元,用于对医院的“六项投入”,保障了医院平稳有序运转。加大专项债争取力度,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加大专项债争取力度,共争取专项债3.68亿元,用于相关医院妇幼儿大楼建设。配合办好民生实事,积极配合市卫健委、市妇联制定下发《常德市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经费来源及分担原则,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实惠、普受惠、长受益。
三是落实各项计划生育扶助政策。落实国、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提标政策,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9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10元,分别高于省级标准350元和300元,市级提标部分由市与财政省直管县按4:6比例承担。2022年市财政共拨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资金3412万元,其中为财政省直管县市承担1814万元。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2022年,市财政按照每人每月80元标准,为市本级企业药老保险退休人员发放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4862万元。
来源:社保科
审核: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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