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严查“吃空饷”人员 公布电话欢迎举报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统发人员工资管理,严肃工资统发纪律,堵塞财政支出漏洞,从9月份开始,市财政将组织开展市直财政统发工资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范围为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工资发放情况,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检查组重点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吃空饷”检查具体内容为以下11类: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2.工作人员考上全日制学历教育脱产学习的;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3.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4.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5.已调离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转办的;
6.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7.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8.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并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9.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补贴的;
10.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11.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为加大对“吃空饷”问题的社会监督力度,市财政局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后,给予举报人收缴金额10%的奖励,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举报,监督举报电话为7233285。
采编:刘艳
审核:李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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