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就领奖 发票管控迈向互联网+
——我省10月9日起开展“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
为鼓励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并查询真伪,防范和打击发票违法违章行为,根据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的通告精神,从10月9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
据悉,可参与拍奖的发票种类具体包括2016年10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机打发票(不含代开发票)和纳税人在2016年5月1日以后从湖南省国家税务局领用的印有“发票密码”的企业冠名发票。
那么,消费者怎样参与及兑奖呢?一是通过“网站查询拍奖”,通过登录湖南省国税局门户网站,在“发票辨伪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如属于首次查询且符合有奖发票范围,在查询结果相符时即获得一次即时拍奖机会,中奖后显示领奖二维码,用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领取微信红包奖励。二是通过“微信查询拍奖”,微信用户关注“湖南国税”公众号,用“发票辨伪”模块进行辨伪查询,如属于首次查询且符合有奖发票范围,在查询结果相符时,即获得一次即时拍奖机会,中奖后系统直接向用户发送微信红包奖励。发票派奖设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800元9个等次,参与拍奖活动后中奖的微信红包24小时内有效。
按照规定,新的有奖方式实行后,原使用的电话和短信查询拍奖方式于2016年10月9日停止使用,消费者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电话12366-1咨询,也可登录湖南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hntax.gov.cn 查询。
采编:刘艳
审核: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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