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纵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近日,《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33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出台,这对于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绩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通知》明确了我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原则、目标和任务,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明确在2017年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和各预算部门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实行比较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实现“三个100%”,即市县两级一级预算单位100%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专项资金100%实行绩效评价,第三方评价结果100%参考运用于下一年度预算。通过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共同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市级成立了以常务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阶段着力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完善绩效目标申报和审核,加强预算资金的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结果应用,在将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政府报告的基础上,逐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促进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主管评价谁,花钱无效要问责”的权责机制。
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深化公共财政预算改革的重要内容,财政部门将重点考核检查预算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并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来源:绩效评价科
审核: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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