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大力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聚财为公、理财为民系列报道之十八)
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2017年市直各部门基本运转保障经费预算一律压减20%,一级项目总数控制在100项左右,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由18%提高到21%。这一连串数据的背后,是市财政大刀阔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信心与决心。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市本级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水资源费、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等专项收入专款专用的规定,对相关领域支出统筹安排保障,打破以收定支、收支挂钩的分配模式;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2017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由18%提高到21%,同时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连续两年存在较大结余结转资金的部门,相应调减其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
加大项目整合力度。严控项目数,集中财力办大事,2017年一级项目总数控制在100项左右,较2016年减少60%以上;严把审核关,取消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基数,着重审核项目支出的政策性和必要性、支出额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实施的确定性和绩效性,实行“以事定钱”“钱随事走”;划清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的界限,不得在项目资金中安排单位基本支出;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对原有预算支持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管理规定,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发展。
深化预算绩效改革。对部门要求安排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除提供相关依据外,必须按要求通过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绩效目标,不报送绩效目标的,财政部门不受理;组织项目单位对照2016年度的绩效目标开展自评,通过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自评报告,并对报送数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扩大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的第三方绩效评价数量,全面推行专家再评审,逐步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对因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使用不规范或挪用等导致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相应调减资金安排甚至取消预算,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根据财力状况和项目资金需求等,予以保持或者加强。
推进预算编制改革。除转移支付资金之外,2017年按经济分类编制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到款级科目,项目支出细化到类级科目,以达到预算公开的细化要求;积极稳妥、科学有序地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认真梳理各单位的管理和服务事项,改进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向社会购买,所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内容和资金安排均在部门预算中明确反映。
强化部门预算公开。为建立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积极稳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今年我市出台了《常德市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着力提高部门预算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2017年起,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要公开本部门的收支情况、财政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等,涉密部门按要求公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同时做好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为全面预算公开奠定基础。
通讯员:禹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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