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到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44号)文件精神,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计算。
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仍然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结合”的办法,坚持公平和效率相结合,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倾斜调整上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采取相同标准,在挂钩调整上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不同特点,对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养老金挂钩。
7月底,市本级调待工作已全面完成,共为退休人员补发1-7月调待资金8236.8万元。其中,企业退休人员约7.6万人,平均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35元,共补发调待资金71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约0.9万人,平均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67元,共补发调待资金1054.8万元。
来源:社保科
审核:陈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