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金调待及补发工作
根据《关于2018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52号)文件精神,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统一提高18元,即由原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103元,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此次待遇调整时间紧迫、涉及人数多、资金量大,共涉及全市96.4万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补发1-8月养老金1.33亿元,发放9月养老金1.01亿元。为此,市财政局积极做好资金调度,确保了全市所有调待补发及9月待遇发放工作于9月底前顺利完成,实现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五连调,切实保障了每一位待遇人员的切身利益。
来源:社保科
审核: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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