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组合贷款业务
4月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市范围内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就现房(含二手房)开展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
为支持缴存职工购房,满足借款人的资金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与不动产中心、商业银行等部门联系,争取支持,并与其反复磋商协调,开通了组合贷款业务。组合贷款首先在直属管理部进行试点,并于1月23日与建行联合成功发放了第一笔组合贷款。针对首笔组合贷款中存在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与相关部门协调,优化贷款流程,简化贷款资料,减少借款人跑路的次数,制定出了符合全市的组合贷款业务流程。
组合贷款这一新型贷款模式,既适应了市场发展需求,又满足了缴存职工购房的贷款需求,对促进我市房地产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审核: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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