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5年审减86亿
近年来,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着力改革评审机制,促进规范评审,认真把好合理控制政府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的关口,2014年至2018年共评审项目5361个,评审金额570.56亿元,审减金额86.31亿元,其中预算审减60.47亿元、结算审减25.84亿元,综合审减率达15.13 %。
一是积极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责任。针对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与局机关相关科室(单位)联手,重点从程序、设计、造价和变更等方面把好政府建设项目投资的入口和出口关,做到先评审后招标采购、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审批、先评审后移交,变事后评审为事前评审,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预警,变单项监管为全方位监管。
二是牢牢把握节约政府投资的工作重点。一个规范运作的政府投资项目,80%左右的造价在方案设计阶段就已基本确定,后续控制只能影响到其余20%的投资,根据这一规律,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采取参加初步设计方案和施工措施方案论证、推行限额设计、寻求上级专业技术部门支持、建立经验数据库、参照外地标准等措施尽可能地优化设计方案,并尽最大努力与建设单位搞好沟通协调,充分放大设计节约政府投资的效果。
三是合理确定政府项目投资规模。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严格执行国家和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计量计价取费规范,保证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项目特性和常德实际,联合市审计局对行业规范外的评审事项逐步出台评审(审计)标准操作规范,防止自由裁量;特别是对造价影响较大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建立起与造价主管部门联合发布定价、委托第三方询价、内部网上和电话询价、组织相关单位实地询价等机制,防止因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随意抬高工程造价,达到基本合理定价。
四是严控项目建设变更管理。把加强变更管理作为控制投资的重要抓手,对所有建设单位提出了先变更、后实施的要求,不得以领导表态、指挥部通知、协调会议代替变更程序;独立工程、附属工程不得纳入变更,防止规避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对拟实施的变更及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局机关管理科室现场踏勘、集体研究确定是否变更;对已实施的变更项目,不再办理变更手续,由建设单位根据变更额度报经市政府审批后进入结算评审,严格按规定比例下浮,并落实变更责任、实施相应处罚。通过强力管控,变更秩序正在明显好转,2018年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共处理投资变更323项、涉及金额2.41亿元,分别比上年下降51%和70%。
来源:评审中心
审核: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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