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多措并举推动PPP高质量发展
2019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财金〔2019〕10号文件等上级有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新政策、新要求,结合市本级PPP项目落地实施、建设运营等实际情况,精心谋划,多措并举,确保项目推进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规范有序、合法合规,着力推动市本级PPP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格履约,加速处理遗留问题。为确保各方合法权益,妥善处理2018年以来“停、缓、调、撤” PPP项目的有关遗留问题,市财政局会同市住建局等项目实施机构,适时启动合同再谈判、费用共审核机制,在与社会资本充分沟通、相关部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拟定了PPP项目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并报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后,形成了2019年市政府第25次专题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明确了“停、缓、调、撤”PPP项目遗留问题的操作处理流程、费用结算办法,有效保障了合同各方利益,切实维护了政府良好信用。
二是充分协商,依规做实绩效考核。沅江过江隧道是市本级2016年落地签约的第一批PPP项目,也是市本级第一个建成并投入运营的PPP项目,受当时政策规定、操作经验的局限,PPP合同中没有详细的运营绩效考核指标,也没有约定绩效付费机制。为适应PPP新政策的规定与要求,确保项目运营长期稳定、高效优质,从2019年上半年开始,市财政局会同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就绩效考核与绩效付费等问题,进行了多轮磋商、沟通和谈判,最终在项目进入运营期前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制定了《常德沅江过江隧道PPP项目运营监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暂行)》,从管理配置、日常养护、安全生产、资料报备、公众满意度等多维度,完善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了绩效付费挂钩机制,为保障后期的良好合作、稳定运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实事求是,科学切块管理费用。在出台PPP项目服务性收费限额打捆、建安工程投资控制等制度的基础上,经反复测算、与多方协商后,以市本级PPP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关于明确市本级PPP项目建设管理取费费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PPP项目建设管理费的取费费率、计取方式、分享使用等事项,进一步规范了PPP项目建设成本管理。
来源:PPP中心
审核: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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