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双管齐下”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效益
2019年,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投入1.24亿元重点支持了利民巷、建设桥一二村、贾家湖等棚改项目以及武陵区老旧小区改造,同时严格落实《常德市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沉资金管理权限,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有力推动了保障房项目建设,促进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一是下放租赁补贴。市本级将上级租赁补贴资金全部下放到武陵区、常德经开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由各区负责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并实施动态监控,严格资金管理。该模式不仅解决了真实性审查与资金管理脱节问题,规范了资金发放,而且统一了准入门槛,简化了申报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下放棚改补助。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常德市江北城区城建体制下放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函〔2019〕32号)文件精神,明确了下放到两区(武陵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实施的棚改项目,相关土地收益、上级补助资金、其他优惠政策及时兑现给两区,并从2020年开始,市本级将不再对项目直接拨付棚改补助资金,全部分配下达后由各区审核拨付。此举将有效解决项目实施与资金拨付层级不匹配的问题,促进提高棚改资金使用效益。
来源:综合科
审核: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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