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落实出资人职责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相关文件精神,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国有金融资本,近日,市财政局印发了《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原则、方法及相关具体内容。一是明确调整原则。市、区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出资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国有非金融企业直接出资的国有金融资本,由市、区财政部门授权委托给国有资本出资人或实际管理人、控制人进行管理。二是实行分类管理。按照调整原则,对现有30家市级金融企业的国有金融资本,分四种方式进行管理。三是完善管理措施。对分类管理的国有金融资本,提出了具体管理要求与措施。四是加强协调配合。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授权牵头负责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政府各职能部门、相关企业应依规履责、积极配合,推动工作有效衔接,保证管理不缺位。
《通知》的印发,初步搭建了市级国有金融企业资本管理制度体系,有利于国有金融资本实现保值增值,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发挥好国有金融资本的重要作用,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健康经营,促进金融和经济的良性循环。
来源:金融科
审核: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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