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启动
近日,市财政局发出通知,部署开展2019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工作。
年度资产报告的对象和范围,是指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并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须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全部国有资产列入年度资产报告范围,资产报告分为报表、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报表主要反映本部门、本单位国有资产总体情况、存量情况、配置、使用、处理等管理情况,以及土地、房屋、车辆、公共基础设施等重要资产情况;填报说明是对资产报表填报口径、审核情况、数据差异情况以及其他编报相关情况的说明;分析报告是对资产总体情况以及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管理情况,资产管理促进改革、支持事业发展、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等情况,以及对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分析和总结。
资产年报是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的综合反映。扎实做好资产年报工作,是落实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制度的重要基础,对推进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资产科
审核: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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