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为方便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想来我市购房置业的职工,5月1日起,我市将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据了解,2019年2月11日起,因本地购房需求旺盛,资金调度紧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了异地贷款发放。此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为1934户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6.32亿元。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工,除需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外,还需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贷款额度方面,单职工最高不超过40万元,双职工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征信情况、购房总额、贷款次数、偿债能力、年龄等因素综合确定。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审核: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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