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财政积极推进沅水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订工作
6月10日,在怀化市财政局会议室,我市与怀化市就沅水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内容进行了谈判,经过双方充分协商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协商会议现场
根据《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湘财资环〔2019〕1号)文件要求,我市与怀化市应签订沅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为此,去年9月份以来,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与怀化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多次就协议文本进行磋商,为本次协商一致打下了良好基础。
通过协商,议定自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以常德市桃源县观音寺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数据为依据,每月跨界断面水质较上年度同期水质类别相比较,水质类别提升我市补偿怀化市80万元;水质类别下降由怀化市补偿我市80万元。
协议达成,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的重要举措,对加强沅水流域水环境联防共治,促进沅水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向好将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资环科
审核: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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