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我市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月缴存总额不得超过5190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按市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计算,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上限(含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由4976元调整至519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最低仍为100元,即月缴存总额不得低于200元。市直和区县(市)缴存单位可按照新的缴存基数限额进行汇缴,今年1-8月份未达到上述缴存基数限额的,可以按此标准进行补缴。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审核: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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